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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实行党政合一体制,负责行政事务的协调管理,上传下达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;负责文秘、督办、调研工作,公文收发传递,机要保密,文字、音像档案管理,信息反馈,经验总结,开发区大事记;负责机关财务、后勤管理、来往接待等工作;负责贯彻党委、管委会的决定、部署,落实工作计划,抓好日常党务、宣传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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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孟国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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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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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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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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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编制区内经济发展规划;引进、审批各类投资项目;对区内企业进行指导、管理;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、分析、监督;赋有计委、经贸委、外贸委、贸易局及工交口各局的职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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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王少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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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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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0317-57671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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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zsj@huanghua-port.com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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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引进、审批各类投资项目(侧重港口、仓储、物流及临港产业);对区内企业进行指导、管理;赋有计委、经贸委、外贸委、贸易局及工交口各局的职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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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刘国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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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63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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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0317-57663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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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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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科级干部的考核,负责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察、调配、调整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、任免、录用和晋升;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、保险,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,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;退休退职工作;军队专业干部安置,老干部管理;工人调配,招工、签证、劳动仲裁;内设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审批;人事档案管理;劳动力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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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贾启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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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29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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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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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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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令及政策,制定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,管理各项会计工作,指导、监督各部门财务活动,检查内政税收法令、政策的执行,对违犯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监督、检查,拟定年度预算,编制年度决算,并负责对预算内和国家资金综合管理;参与宏观经济的管理和决策,协同各部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;管理各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,管理基本建设拨付和行政事业费拨付。管理国有资产、审批国有资金的财务预算、决算;负责国库券、国债推销及农林渔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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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王晨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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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9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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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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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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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和执行《土地管理法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;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乾地基准地价评估;进行土地调整、登记、统计,确认及变更土地权属,建立地籍档案;实行土地统一管理、负责建设用地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出租、抵押等管理;进行土地执法监督,调解区内土地纠纷。 2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、省规划建设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,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;负责城市规划管理,建筑市场管理;负责城市建设管理,监察公共事业及市政工程建设,环境保护、城市绿化及卫生管理,开发技术服务等。 3、代沧州市房产管理局行使房屋产权籍管理,房地产市场管理,公私房管理,房屋安全管理,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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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张仲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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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8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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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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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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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,先例侦查、拘留、执行逮捕等刑事司法权和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权,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安定。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政,管理特种行业,管理枪支弹药等危险品,管理集会、游行、示威活动。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,处理交通事故。组织、实施消防工作,实行活动监督。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,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。对被判处管制、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,对衩宣告缓刑、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、考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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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刘德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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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78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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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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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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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贯彻执行国家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。参与制定涉及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。主管辖区内工商企业(不含三资企业)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公民和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,核发有关营业执照,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。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行为,依法核定(申报)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。依法对三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。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,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,查处走私贩私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。依法监督管理合同,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。依法进行抵押物登记和管理,监督管理拍卖行为,宣传贯彻合同法律、法规。依法对我区商标进行统一管理,加强对商标印制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,对上报推荐的著名商标进行审查,查处假冒商标,制止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。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,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和文化。参与规划我区市场布局,规范市场经营行为。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,规范其行为。依法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,搞好普法宣传和教育,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。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。大力培育广告市场,指导广告业的发展。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。依法收缴各项规费。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,以及上级工商局及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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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吴东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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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82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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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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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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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负责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种和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个人利息所得税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;贯彻执行流转税、所得税法规和规章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拟定有关流转税、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;负责所辖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;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的办法;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;负责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业务;进行税政调查研究;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;对税收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、听证工作;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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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李德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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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70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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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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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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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负责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车船使用税、房产税、屠宰税、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企业所税(包括地方国有、集体、私营企业)、印花税、筵席税、城市房地产税(涉外企业征收)、车船使用牌照税(涉外企业征收)、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、教育费附加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、义务教育费、乡镇企业管理费、人防建设工程费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。负责辖区地方各税的专项检查、专案检查和日常稽查、查处各类涉税案件。贯彻落实税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负责办理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事项及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。办理税务行政诉论和行政复议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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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|
徐洪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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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|
0317-5766266 | |